「今天的我打倒昨日的我」admin2019-10-07公告資訊-新聞中心, 所有文章, 最新文章 「今天的我打倒昨日的我」,今日點解你地要推翻政府運用緊急法呢? 去年颱風山竹襲港,向特首建議運用緊急法的三位專家曾經講過: 陳志全:「政府可運用緊急法宣布停工,「緊急」無定義,特首有很大的操作空間。」 https://www.hk01.com/article/236541 楊岳橋:「以法論法,特首其實是可以動用緊急法的。」 郭榮鏗:「緊急法講明特首可以就「緊急情況」訂立規例,沒話範圍有幾闊,特首絕對可以宣布當日為公眾假期。」 https://std.stheadline.com/…/%E6%97%A5%E5%A0%B1-%E6%B8… Facebook Twitter Pinterest LinkedIn Previous Post 緊急情況規例條例(香港法例第241章) Next Post 守護法治 以法達義