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刑毀﹖死物黎之嘛…」???

根據香港法例第200章 《刑事罪行條例》 第60條,任何人摧毀或損壞屬於他人的財產,一經定罪,最高刑罰為監禁十年。
註:僅供參考,不構成法律意見。
Note: For reference only. Does not constitute legal advice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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