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使區議會選舉投票權的重要性
另外,雖然區議會的權力看似有限,但作為區議員卻擁有區議會以外的不少重要的影響力,包括:
(1)成為立法會議員 (70席中佔6席)
(a)立法會「區議會(第一)功能界別」: 1席
所有區議員(譬如任期由2015-2019年共458位)均為立法會「區議會(第一)功能界別」的成員,可以互選1人成為立法會議員。
(b) 立法會「區議會(第二)功能界別」:5席
所有民選區議員(不包括非民選的27名當然議員,譬如任期由2015-2019年共431位)均有權成為候選人,由全港未有其他功能界別投票權的香港登記選民,一人一票選出五人成為立法會議員。
因此,能成為區議員也有機會成為下一任立法會議會成員。
(2)成為 #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 成員 (1200席中佔117席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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